苗银:从明代起,苗族银饰即在局部地区具备了识别婚否的功能,如今,这种功能已十分普及。在大多数情况下,银
饰主要是用来装饰未婚女性的。在贵州清水江及郡 柳江流域,银饰盛装对主人具有三种含义。其一,表示穿戴者已进
入青春期。按习俗规定,未及竿的女孩不能穿戴银饰盛装,亦不能使用成年女性的银饰。进入芦筏场,有着行竿礼的
意义。其二,表示穿戴者尚未婚配。苗族女性一旦婚嫁生育后,即要按规定改装。其三,表示穿戴者欲求偶。多数地
区的芦肇场,环佩叮当的银饰盛装代表一张通行的入场券,是向围观的后生展示自己的资格证书,否则,再俊俏的姑
娘也只能做一名旁观者。许多单件的银饰都是末婚女性的专用饰物,已婚妇女即使拥有也不能使用,如贵州黎千苗族
的银羽发替,反排苗族的银瓢头排,黄平苗族的银围腰链,雷山苗族的银角、银花发替,施洞苗族的银扇、银衣等等,
举不胜数。
苗族已婚妇女通常在脱去一身银装后,只保留发替、耳环、手镊等少数几种银饰。但在不少地方,按习俗规定已婚者
有自己的专用银饰,未婚者不得佩戴。贵州雷山桃江妇女的已婚标志为一把宽大的银花梳,从江笔和妇女是一支诚形
发替,郡匀坝固妇女为插在譬顶的带链银暂,丹寨八寨妇女则为一文精美的蝶替。银饰虽不多,但插在蒙譬青布上分
外惹眼。惠水摆金妇女的银替,只有在她们参加 葬仪时才佩戴。已婚妇女的专用银饰除了符号意义,更有其实用性,
适应她们婚后改变的发譬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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